一月三十日,即劉子頎、陳樂行遭香港浸會大學輔導長鄧裕南未審先判,援引《學生紀律程序( Student Disciplinary Procedures )》第十款打成「擾亂大學如常運作之持續威脅( an ongoing threat of disrupting the proper functioning of the University )」並戴上「危及校內其他人員安全( poses a danger to the safety of other members of the University community )」帽子、勒令停學第七日,經校牧葉敬德安排場地及邀約對方,向語文中心主任李贏西、副主任文麗夏當面致歉。事前,子頎、樂行徵得第三方意見,就言行帶來之不快而非言行本身道歉,無妨;敬德復言道歉亦不一定代表學生做錯,可體諒一下老師當時確有情緒出現。又預言,道歉會令事件向好嘅方面發展。
翌日,師、生、校友即收到校長錢大康公開信,云:「我很欣慰知道兩名暫時停學的學生昨日主動親身向語文中心老師衷心致歉,承擔責任。學生輔導長將與兩名學生,以及語文中心同事分別會面。輔導長將根據最新情況,重新審視《學生紀律處理程序》第 10.1 條中暫時停學的前設條件是否仍然存在。輔導長表示,將於本周內作出決定。」次日,再致函「各位同學、同事、校友」道:「學生輔導長分別與兩名暫時停學學生和語文中心同事會面後,決定撤銷兩名學生的暫時停學令。這項決定即時生效。在兩名學生親身向語文中心老師誠心道歉後,學生輔導長與他們見面,二人承諾不會再犯同樣錯誤。輔導長亦獲得語文中心同事確認接受二人的道歉。經過審慎評估,輔導長認為《學生紀律處理程序》第 10.1 條的前設條件已不存在,於是作出決定。」
非敬德促成二子二主任會談,大康無以託辭「兩名學生親身向語文中心老師誠心道歉」、「語文中心同事確認接受二人的道歉」,煞停亂命,以塞眾口、以絕學生後援;傳理學院高級講師兼一九九八年畢業生呂秉權語行家曰「錢大康封電郵寫得頗為圓滑,只表示出現咗學生向教職員道歉呢個『新情況』,然後校方就『重新審視』停學決定,講法係校方畀自己下台階,但現時依然未有否認當時啲前設條件,一啲都冇否認當時個決定」,不失為灼見。浸大搭通京港天地線圍剿「搞事學生」一役輿論戰,校牧處冇功都有勞。至於大康可曾明示或暗示敬德、教後者做嘢?除非兩人自曝對話內容或通訊紀錄,無法證實;惟錢、葉二氏間有一定默契,則無庸置疑。校牧體貼「神的意思」與否,天知佢知;佢對校長啲意思之體貼,卻「如日月之食焉」,人皆見之。
如果校方並無預謀進一步加害學生,敬德堪稱中保,功在破鏡重圓;一校甚至一鄉,也許從此「家和萬事興」──但歷史冇如果,大康《撤銷兩名學生的暫時停學令》一信寫明:「學生紀律程序,將會如期進行。」歷史十字路上,主審劉子頎、陳樂行、廖偉濂、雷樂希四名「欽犯」之學生紀律專案組( Panel on Student Disciplinary Cases )主席葉敬德牧師將祭出制度暴力大鉞,表明自己敢於做得絕過分封的王希律、狠過本丟.彼拉多之心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