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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字不正確:彭志銘《正字審查》

正字不正確:彭志銘《正字審查》

正字不正確:彭志銘《正字審查》

前言:筆者曾撰文《香港粵語「正字亂象」初探》,踢爆所謂粵語「正字」之真相,乃係二三不學無術之徒,老抄早年錯漏百出的粵語本字考著作,包裝成「正字」四處散播,甚或老作偽學術來「論證」一番,老抄老作,抄上抄,作上作,一錯再錯,「正字」不正確。今再撰文三篇,分別考查「廣東話研究專家」彭志銘的三本粵語「正字」書:《正字正確》(2006)、《正字審查》(2007)、《廣東俗語正字考》(2009),揭露偽正字之出處及辨其謬誤。

《正字審查》:研究廣東字的巨擘詹憲慈先生在《廣州語本字》內,說「搵人」的「搵」正字是「」,因為「」,是「營求」解(即「經營求之」),這種「刻意尋求」,就是「」也!
《廣州語本字•卷五》人:者,尋覓也。俗讀若穩。《說文》,營求也。段玉裁注云:營求者,圍帀而求之也。帀而求之,則不遐遺矣。《唐韻》,朽正切。之切音為「朽正」,北方語讀之,其音近穩,以桂林語讀之,其音亦近穩。廣州謂尋求曰,讀若穩,音義皆古。或寫作搵,誤也。《說文》搵,沒也。《六書故》搵,指按也。「搵」無尋求之義。
謬誤辨析:夐,《廣韻》「許縣切,營求也」,粵音/hyn3/;又「休正切,遠也」,粵音/hɪŋ3/。詹憲慈以「朽正切」(同「休正切」)為「營求」,是以此音為彼義。「北方語讀之,其音近穩」亦非,《漢語大字典》「夐xiòng《廣韻》休正切,去頸曉。」詹憲慈審音有誤,彭志銘不識審音,只是因襲其說。


《正字審查》:「有嘢唔見咗」的,不是「‘跌’了出來,找不著」,而係有「散失」、「遺掉」意的「佚」,這時的「佚」字,一定要唸作「跌」音,例如「佚咗個銀包」。
《廣州語本字•卷三十九》佚失銀包:佚失者,遺失也。俗讀佚若跌。《廣雅》「逸,失也。」王念孫曰:「逸、失竝通。」《君奭》「遏佚前人光」,《漢書•王莽傳》作「遏失前人光」,是佚即失也。今謂遺失曰佚,或寫佚作跌,非是。
謬誤辨析:佚,《廣韻》「夷質切」,粵音/jɐt9/。詹憲慈「俗讀佚若跌」殊欠解釋(其或以「佚」通「迭」/tit9/而言此),彭志銘只是因襲其說。


《正字審查》:「蔫」,音「淵」,本是「植物因失去水分而枯萎」,或「物不新鮮」的意思,並可作「食物經久而變味」解。
《廣東俗語考•釋食物》:蔫:—讀若淵。肉味變也。諺云。—猪頭有盲鼻菩薩。『說文』—菸也。菸萎也。萎則物不鮮矣。
謬誤辨析:蔫,《廣韻》「謁言切」、「於乾切」,擬成粵音均為/jin1/。

《正字審查》:(「煎你層皮出嚟」、「煎皮拆骨」)「煎」正字是「」。「」讀音「煎」,本是「剝取大麻莖株的皮」,後引申為「將兩旁的皮分離」,簡單而言,就是「去皮」,即「剝皮」也!
《廣東俗語考•釋動作(上)》:—讀若煎。去皮曰—。『說文』—分枲莖皮也。『唐韻』撫刃切。『篇韻』澄知切。知煎雙聲。
謬誤辨析:,《唐韻》「撫刃切」,《集韻》「匹刃切」,擬成粵音均是/p’ɐn3/。(筆者按:《唐韻》未有輕唇音,「」、「撫」均屬滂母)又《篇韻》「汖,澄知切」,詹憲慈誤為「」的反切。彭志銘不作考證,一味因襲。)


《正字審查》:「耳背」的「背」,正寫是「䏁」,讀「背書」的「背」,是「半聾」,「聽不清」的意思,《說文•耳部》:「䏁,益梁之州謂聾為,秦晉聽而不聰、聞而不達謂之䏁。」
《廣州語本字•卷五》耳䏁:耳䏁者,耳聽不明晰也。俗讀䏁若焙火之焙。《說文》秦晉聽而不聰,聞而不達謂之䏁。《唐韻》䏁,作亥切。
謬誤辨析:「作亥切」擬成粵音/tsɔi2/,「俗讀䏁若焙火之焙」殊欠解釋。


《正字審查》:「火屎」者,即「火燒後,餘下未熄滅的、未成灰燼的小火屑」,翻揭《廣東方言》一書,赫然見這個「灺」字,音「屎」,是「燈燭餘燼」的意思,「灺」國音「泄」,國語人讀「泄」,近音廣東話的「屎」!
《廣東俗語考•釋地理》灺:—音屎。火燒過者曰火—。粵有飛天火—之諺。『唐韻』音斜上聲。『說文』燭—也。『李商隱詩』燭—燈光奈爾何。(筆者按:《廣東俗語考》又叫《廣東方言》。)
謬誤辨析:灺,《廣韻》「徐野切」,邪母馬韻,擬成粵音/ts’ɛ5/,李卓敏《李氏中文字典》注音/sɛ2/,周無忌、饒秉才《廣州話標準音字彙》注音/sɛ3/。孔仲南「灺音屎」審音有誤,彭志銘又強為之說。


《正字審查》:在旁助人歡樂的「戥人開心」的「戥」字正寫是「誁」。「誁」,粵音「鄧」,是「助言」和「幫腔」的意思,再引申為「代入人家情緒起伏」之狀態。
《廣州語本字•卷十一》俾把口誁住我:誁者,助也。俗讀誁若鄧。《字彙》:「助言也,補梗切,跰上聲。」我有此意而人如我之意申言之,廣州謂之誁,又俗有「誁你歡喜」之語,謂助汝歡喜也。歡喜而曰助,猶言參加也。
謬誤辨析:「補梗切」擬成粵音/pɐŋ2/。詹憲慈「俗讀誁若鄧」殊欠解釋,彭志銘一味因襲。


《正字審查》:「憞」,音「敦」,是「怨恨」、「憎惡」之意。「憞」,本是個名詞,「仇恨」和「怨氣」也,但套在「憞起個款」一詞裏,卻轉化為「動詞」,解為「裝腔作勢」之貌。
謬誤辨析:憞,《廣韻》徒對切、隊小韻,粵音應為/tɵy6/,音不合/tɵn1/,「轉化為動詞解作裝腔作勢」云云,毫無證據。


《正字審查》:「鼻哥」的「哥」字正寫是「齃」,《廣韻》注音為「烏葛」切,《說文解字》:「鼻莖也」,即「鼻樑」解。《玉篇》:「齃,與頞同」。「頞」,粵音「壓」,與「哥」音差天共地,但「頞」的國音「餓」(或「惡」),就有點「哥」音了!
《廣州語本字•卷七》?住鼻齃頭直行:?者,直向之行也。俗讀?若二門口聽銃之銃。《廣雅》「?,當也。」齃者,鼻莖也。俗讀齃若哥。《說文》齃,鼻莖也。
謬誤辨析:齃,《廣韻》烏葛切、遏小韻,粵音應為/at8/。詹憲慈「俗讀齃若哥」殊欠解釋,彭志銘強作解人。


《正字審查》:為何「盜匪」會叫「墨七」的呢?「墨七」的「七」音字,正寫是「杘」,原指「器物之柄」,當與「墨」字連用時(即「墨杘」),便是「狡詐」、「無賴」之意。單一個「杘」字,是「獪」也,即「奸猾」、「不老實」解。
《廣東俗語考•釋名稱(上)》杘:—音七。『方言』小兒多詐而獪。謂之墨—。江淮謂之無賴。
謬誤辨析:《列子•力命》:「墨杘、單至、嘽咺、憋懯,四人相與游於世,胥如志也。」張湛注:「墨,音眉;杘,勑夷反。默詐之貌。」《方言》:「央亡、嚜杘、姡,獪也。江湘之間或謂之無賴。小兒多詐而獪謂之嚜杘。」《集韻》:「墨,旻悲切,音眉。墨杘,默詐貌。」
綜上,「墨杘」(或作「嚜杘」)粵音應為/mei4 lei4/。孔仲南「杘音七」審音有誤,釋義本之《方言》則無誤,彭志銘卻以之附會「墨七」。

《正字審查》:「」,音「滅」的上入聲,解作「摘」,即「採摘」也,這才是「猴子採摘茶葉」的「馬騮搣」之正字。
《廣東俗語考•釋動作(上)》:—音滅上入聲。手斯曰—『唐韵』『集韵』子列切。摘也。又『唐韵』資悉切。音唧。粵亦有讀作覓入聲尖音者。
謬誤辨析:「子列切」粵音/tsit8/,「資悉切」粵音/tsɪk7/。孔仲南「音滅上入聲」(mit7)殊欠解釋,彭志銘一味因襲。


《正字審查》:「遳遳脆」。「遳」,讀「岳」的上去聲,近「喔」音,是「脆弱」的意思。舊時,廣東話裏,有「花生脆」一詞。
《廣州語本字•卷十二》花生遳遳脆:遳者,脆也。俗讀遳遳若岳岳。《魏都賦》稟質遳脆。《注》:『遳亦脆也。』遳與㛗同。《集韻》遳,祖臥切。
謬誤辨析:遳,《廣韻》七戈切,擬成粵音/ts’ɔ1/。孔仲南「俗讀遳遳若岳岳」審音有誤,彭志銘只是因襲其說。


《正字審查》:「唱錢」的「唱」,正字是「斨」。「斨」,本讀「嗆」,原是「斧頭」意的名詞,因它用來「斨銀」,遂變為動詞;詹憲慈的《廣州語本字》,有「斨銀」一條:「斨者,分散整為散也……斨銀者,如以斧分之也。」古時的銀兩,要用斧頭砍劈打散的,故此,「斨銀」,又叫做「打散」。
《廣州語本字•卷二十九》斨銀:斨者,分散整為散也。俗讀斨若咳嗽曰嗆之嗆。《詩•七月》傳:「斨,方鞏斧也。」疏云:「斨即斧也。」斨銀云者,分整為散,如以斧分之也。《唐韻》「斨,七羊切」。
謬誤辨析:斨,《廣韻》七羊切,擬成粵音/ts’œŋ1/,並非/ts’œŋ3/,詹憲慈審音有誤,其解釋「斨銀」只是說「如以斧分之」,且為無本之談,彭志銘不識審音,又發揮詹憲慈之說為「古時的銀兩,要用斧頭砍劈打散的」。


《正字審查》:「說謊」的「講大話」之「大」字正寫,其實是「詒」,它讀音「大」,是「欺騙」的意思。
《廣州語本字•卷十一》講詒話:詒話者,妄言紿人也。俗讀詒若大。《說文》詒,相欺詒也。……廣州謂以言欺人曰「講大話」,,大話者,詒話也。詒音殆,故轉為大,寫作大,則字之誤也。俗不知大話本為詒話久矣。(筆者按:篇幅過長,僅作節錄。)
謬誤辨析:《說文》「詒,相欺詒也」。《廣韻》「詒,相欺,徒亥切」。「詒」作動詞解「欺騙」時,粵音/t’ɔi5/。詹憲慈「詒音殆,故轉為大」殊欠音韻論證;「詒」作「欺騙」解,乃是動詞,詞性不合;「大話」常見於古籍文獻,「詒話」無例可援。彭志銘只是因襲詹憲慈的錯誤考證。


《正字審查》:「妹仔」,是廣東俚語,指「年幼的小婢女」,書寫也是「妹仔」;誰不知「妹仔」的「妹」字正寫是「侮」,為古時對奴婢的蔑稱,《方言》:「侮,奴婢賤稱也」。又「秦晉之間,罵奴婢曰『侮』。」
《廣東俗語考•釋名稱(上)》侮:俗稱奴婢為妹。字本作侮。『方言』臧甬侮獲。奴婢賤稱也。秦晉之間。罵奴婢曰侮。今訛為妹。
謬誤辨析:《方言•第三》:「秦晉之間罵奴婢曰侮。」《廣東新語•卷十一》:「小婢媵曰妹仔。」「侮」粵音/mou5/,「妹仔」之「妹」粵音/mui1/,殊欠證據以考二者關係。

《正字審查》:「揸腰」,即衣服在腰間的位置,要特別收窄,而「揸腰」的「揸」字,正寫是「」。「」,是「兩頭寬,中間狹」解。「腰」,不一定是「訂製衣服」的專有名詞,凡物件兩頭寬,中間狹者,如葫蘆花樽,也可叫做「腰」。
《廣州語本字•卷三十六》腰:腰者,兩頭大、中間小也。俗讀若山楂之楂。《周禮•形方氏》注:「正之使不邪離絕。」疏:「者,兩頭寬、中間狹也。」今謂物之兩頭寬、中間狹者曰「腰」。《集韻》:「,枯瓜切。」又俗語有曰「頸」者,言束頸至纖小,兩頭寬中間狹也。
謬誤辨析:,《廣韻》苦瓜切,擬成粵音/k’wa1/,並非/tsa1/。


《正字審查》:「碾」,這個有「滾壓」及「研碎」意的字,國音若「嚴」,但粵音是「顏」。此字粵音讀「顏」,源自國音的「嚴」與「顏」同音之故。
謬誤辨析:碾,《廣韻》女箭切,擬成粵音/nin6/。黃錫凌《粵音韻匯》注音/nin5/,而異讀/tsin2/應是「有邊讀邊」之故。


《正字審查》:詹憲慈的《廣州語本字》內,有一個「睝」字,讀若「溦」(音「may」),作「目閉」解,看來有點機會是「me埋眼」的「me」音正字。詹先生還將「睝」字另注兩音,讀若「眉」或「梨」。
《廣州語本字•卷五》睝住眼:睝者,合眼也。俗讀睝若溦或眉。《類篇》睝,目閉也。廣州語有曰「睝住眼」者,謂故閉其目也。此睝字讀若雨溦之溦。有曰「睝著眼」者,謂睡而眼才閉也。此睝字讀若眼眉之眉。《集韻》睝,音棃。
謬誤辨析:《康熙字典》「睝:《集韻》良脂切,音棃。《類篇》目閉也。」「睝」粵音/lei4/,詹憲慈「俗讀睝若溦或眉」審音不確,彭志銘一味因襲。


《正字審查》:廣東歇後語有句「大花面撨眼淚——離行離列」,「撨」,讀作「繳費」的「繳」音,是「拭」的意思。
《廣州語本字•卷五》撨眼淚:撨者,拭也。俗讀撨若矯。《廣雅》撨,拭也。《集韻》撨,才笑切。
謬誤辨析:「才笑切」粵音/ts’iu6/,並非/kiu2/。詹憲慈「俗讀撨若矯」殊欠解釋,彭志銘只是因襲其說。


《正字審查》:(原文注音「朗」。)笐,又可寫作「?」,是古時「晾衣曬物的竹架」。現說新屋未裝修,或計劃書只得初步大綱,甚至形容空殼公司都可說「得個笐」。
《廣州語本字•卷十》爛紗鐙得個笐:笐者,架也。俗讀笐若盪口之盪。爛紗鐙得個笐,謂紗鐙已破,僅存一空架也。《集韻》笐,掛衣架也,胡巷切。
謬誤辨析:「胡巷切」擬成粵音/hɔŋ6/,是否有俗讀音/lɔŋ5/,殊欠證據。


《正字審查》:「長袲」,即「長衫」也。「袲」,又可寫為「袳」,讀「支」音,我們常見越南婦女所穿的「長袍」,就是此「長袲」。
《廣州語本字•卷十六》長袲:袲者,衣長也。長袲者,俗呼長衣之別名也。俗讀袲若支。《韻會》衣長好貌,尺氏切。
謬誤辨析:「尺氏切」擬成粵音/ts’i2/。「袳」解「衣服寬大」。《說文》:「袳,衣張也。」段注:「張,《篇》、《韵》皆作『長』,非。按:袳之言侈也。經典罕用袳字者,多作移、作侈。」詹憲慈考證有誤,引《韻會》「衣長好貌」亦非,彭志銘又以之附會毫無關係的越式旗袍(越南語:Áodài,字面意思是長襖)。


《正字審查》:凡酒醉的,皆有昏暈的感覺,遂「酒後面紅」的「酡」,便被引申為「暈得一陣陣」的「暈酡酡」也!身體不適而有天旋地轉之感,也可稱為「暈酡酡」。
謬誤辨析:酡,《玉篇》「飮酒朱顏貌」、《集韻》「將醉謂之酡」,意謂飲酒面紅。飲酒面紅未必酒醉,彭志銘的解釋,頗為牽強。

《正字審查》:俗寫騙徒為「老千」。「千」,只是個「數詞」,跟「騙人」毫無關連,真正「謀人錢財」的「千」,正字是「?」。
謬誤辨析:《康熙字典》「?:《篇海》直善切,音邅。謀人財物謂之?。」「?」粵音/tsin6/,義近、音不合。


《正字審查》:「盦」,是「覆蓋」和「掩埋」之意,本讀「庵」,現港人唸作「吸」,那是一音之轉也。
《廣州語本字•卷三十九》盦住:盦者,亦物蓋物也。俗讀盦若階級之級。《說文》盦,覆盍也。《集韻》盦,乙盍切。
謬誤辨析:「乙盍切」粵音/ɐp1/,詹憲慈「俗讀盦若階級之級」殊欠解釋,彭志銘只是因襲其說。

夿
《正字審查》:「大拿拿」的「拿」音字,正寫是「夿」,古意是「大」而已!以前,多用作形容「物件之大」,現今,多指「數目之巨」。
《廣州語本字•卷三十三》大夿夿:夿夿者,形容物之大也。俗讀夿若拿。《集韻》:「夿,大也,披巴切。」常語有曰「一個銀錢大夿夿」。
謬誤辨析:「披巴切」粵音/p’a1/,詹憲慈「俗讀夿若拿」殊欠解釋,彭志銘只是因襲其說。


《正字審查》:「彎臣」的「彎」,正字是「軭」,本讀近音「汪」,現唸作近音「彎」,是「戾」的意思。廣東話有「攪軭」一詞,即「攪壞」,又叫做「攪喎」,是「將事情弄得失敗非常」也!
謬誤辨析:「軭」解「車輪扭曲」,《說文》:「軭,車戾也。」段注:「戾者,曲也。」徐灝注箋:「古衹用匡字,從車者後所加也。」《廣韻》「去王切」(匡小韻)、「巨王切」(狂小韻),擬成粵音/k’waŋ1/、/k’wɔŋ4/。


《正字審查》:「冇人吼」的「吼」字,是指「鍾愛」、「接受」和「看得上」也;這個「吼」正寫為「睺」。「睺」,讀「猴」,在此唸「吼」高平聲,本意「半盲」,現變為「看緊」,即「睇實」也。
《廣東俗語考•釋形體》睺:—呼鉤切。讀若口平聲。以斜眼注視之。半見半不見之意。所謂竊視也。『方言』半盲為—。即半見半不見。如—住佢。有監視之意。—倒佢。有窺見其隱之意。眼——。有眈眈注視之意。
謬誤辨析:《廣韻》「睺,戸鉤切,半盲。又胡遘切。」「睺」粵音/hou4/、/hou6/,義為「半盲」。「半盲」如何「監視」、「窺見其隱」、「眈眈注視」?孔仲南的解釋,殊為牽強,彭志銘卻因襲其說。

《正字審查》:「」,音「㦬」,是「物件燒焦之臭味」,據粵字考古專家詹憲慈在《廣州語本字》裏,指「」的正字為「」。《字彙》:「,火氣也。」詹憲慈解說:「煮物受煙熏而氣息不佳也。」
《廣州語本字•卷十三》臭火:者,煮物受煙熏而氣息不佳也。俗讀?若㦬。《篇海》,火氣也。《玉篇》,以灼切,音藥。今讀若㦬者,中原音「藥」與「㦬」相近也。
謬誤辨析:「以灼切」粵音joek9,釋義「火氣」,音義均不合「」(音lɔ3,燒焦的氣味、糊味)。「中原音『藥』與『㦬』相近」亦非,普通話「藥」yào、「㦬」luǒ可作參考。


《正字審查》:「木魚」的正名是「敔」,又叫做「楬」,是一種樂器。漢代前,樂曲將盡時,會擊敔以示終止,後來,被佛教改為法器使用。「敔」與「魚」同音,連外形也刻鑿成「魚」,沿用至今。
謬誤辨析:《漢語大字典》引《爾雅•釋樂》:「所以鼓敔謂之籈。」郭璞注:「敔如伏虎,背上有二十七鉏鋙,刻以木,長尺櫟之,籈者其名。」彭志銘之說,穿鑿附會爾。


《正字審查》:「喊苦喊忽」的「忽」音正字,是「寣」。「寣」這字,亦有說是「臥睡驚醒」之「扎醒」那個「扎」音正字。
《廣州語本字•卷二十四》寣醒:寣者,睡而驚也。俗讀寣若札。《說文》寣,臥驚也。《唐韻》寣,火滑切。
《廣東俗語考•釋聲氣》寣:—讀若寡。小兒驚喊聲。『說文』臥驚也。一曰小兒號——。火滑切。又讀作弗。粵語有喊苦喊—之說。
謬誤辨析:《說文》:「寣,臥驚也。一曰小兒號寣寣。一曰河內相?也。」段注:「《廣雅》曰:『寣,覺也。』義相近。今江蘇俗語曰睡一寣。」《廣韻》:「寣,睡一覺。」清•翟灝《通俗編•雜字》:「俗以臥一覺為一寣。」綜上,「寣」有三義:從睡到醒為一寣,「臥驚」意謂「從睡到醒」;小兒啼哭聲;歎詞、呼聲。「火骨切」粵音/fɐt7/,與「扎/tsat8/醒」之/tsat8/相去甚遠,義亦不合。「喊苦喊忽/fɐt7/」之fɐt7,音合,「小兒啼哭聲」義近,但從構詞來看,另一常用字「屈」更可能是本字。「屈」,《廣韻》有「九勿切」(見母合口)和「區勿切」(溪母合口)二讀,溪母合口字聲母讀/f/亦符合廣州話語音特徵,《分韻撮要》(1782)「屈」屬「弗小韻」,《初學粵音切要》(1855)「屈」反切注音「非不」,可資參考。


《正字審查》:據文字專家詹憲慈考證,「好大心癮」的「癮」之正寫為「憖」。漢朝字書《小爾雅》:「憖,願也,強也。」《廣韻》注音「魚覲」切,即讀「引」。「心憖」者,「心願」也,加上「憖」還有「憂傷」和「喜悅」的意思,正好補充「有強烈願景」的「心憖」背後之情緒反應。
《廣州語本字•卷十九》心憖:心憖者,心所嗜也。俗讀憖若引。《小爾雅》:「憖,願也。」《國語•楚語》:「吾憖置之於耳」、「以憖御人」韋注竝訓憖為願。《唐韻》:「憖,魚覲切。」或寫作「癮」,誤也。《類篇》「瘾」即《廣韻》「?疹,皮外小起」也。「瘾」無心願之義,常語所謂「酒癮」「煙癮」皆當作「憖」。
謬誤辨析:「癮」粵音/jɐn5/,指特別深的不良嗜好,如「煙癮」、「酒癮」、「癮君子」;亦泛指某種特別興趣,如「戲癮」、「看書上癮」。晚清已有此用法,《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四十七回:「他不吃的,如何會上癮。」「憖」,「魚覲切」擬成粵音/jɐn6/,聲調與/jɐn5/不同,釋義「願也」(願意、寧肯)並非嗜好、興趣之意,文獻亦不見此用法。


《正字審查》:「漏夜」的「漏」正字,是「㝤」。《玉篇》:「㝤,夜也。《詩》曰:『中㝤之言』,中夜之言也。」
《廣州語本字•卷二》㝤夜:㝤夜者,夜間也。俗讀㝤若漏。《廣雅》㝤,夜也。今謂夜間曰㝤夜,猶言夤夜也。
謬誤辨析:《廣韻》「㝤,夜也,古候切。」粵音/kɐu1/。詹憲慈「俗讀㝤若漏」殊欠解釋。


《正字審查》:圍巾於頸的「纜」音正字是「䘶」,又可寫為「?」,作名詞用的時候,讀「漢」音,是「遮蔽耳朵的巾」,轉作動詞時,便讀「纜」,《集韻》注音是「胡南」切,是「用巾布遮蔽」也。本是「遮蔽」的「䘶」,現多了一層意義,是為「繞一圈」。
《廣州語本字•卷十六》䘶頸巾:䘶頸巾,圍巾於頸也。俗讀䘶若纜。《類篇》䘶,巾擁耳也。《玉篇》䘶,胡坎切。今謂圍巾於頸曰䘶,圍布於腰下亦曰䘶,如謂「䘶褲頭帶」是也。
謬誤辨析:「胡南切」粵音/ham4/,「胡坎切」粵音/hɐm5/,均非/lam6/,詹憲慈「俗讀䘶若纜」殊欠解釋,彭志銘只是因襲其說。


《正字審查》:「㦌」,讀「呼骨」切,近音「古」,《說文解字》注:「㦌,精戇也。」即「精明而戇厚」解,徐鉉校錄:「所謂甚精必愚歟?」精過龍而變成蠢到死也!「死㦌㦌」,不是「死蠢」,而是「蠢到不懂變通」,再引申為「因沒變化而沒生氣」。
《廣州語本字•卷二十》死㦌㦌:死㦌㦌者,不活動也。俗讀㦌近古。《說文》:「㦌,精戇也。」人戇則不活動,故曰「死㦌㦌」。《集韻》:「㦌,呼骨切。」以桂林語讀「呼骨切」,其音如「古」。
謬誤辨析:「呼骨切」擬成粵音/fɐt7/,詹憲慈乃以桂林語(屬於西南官話)論廣州音,「㦌」是曉母字,西南官話聲母讀/k/亦欠證據。又,釋義「精戇」,詹憲慈只取「戇」義而謂「人戇則不活動,故曰死㦌㦌」。彭志銘既引「呼骨切」,卻說近音「古」,連基本的反切原理也不識。

《正字審查》:(「擝衫尾」)「擝」,解作「拉扯」的意思,正寫是「」,《廣韻》注音「北萌」切;《集韻》:「,繩以直物。」「」本是古時工匠用墨斗醮繩,再把墨聲拉直,在物件或地上振彈以下,留有一條長長的黑直線記號,方便工作,這拉直振彈的動作,就叫做「」嘞!現引申為「用手拉扯」。
謬誤辨析:《廣韻》「振繩墨也」、《集韻》「繩以直物」,意謂「繃直墨繩」,「北萌切」粵音/pɐŋ1/,義近、音不合。

《正字審查》:「」,讀「拗」高聲,可與「拗」通用,即「折斷」或「扭彎曲(某物)」的意思,而在廣東話裏,則多作「屈曲手指去抓」,例如「搔癢」,就叫做「?痕」。
謬誤辨析:《集韻》「,於敎切,坳去聲。很戾也。」粵音/ɐu3/,彎曲、折斷之意。粵語「ŋɐu1痕」(搔癢之意)之ŋɐu1,「?」是假借字,並非本字。


《正字審查》:「?」字正寫是「㡙」。「㡙」,作「帷幔」解,即「帳幕」或「帘布」的意思。……「帆」與「翻」近音,遭船家忌諱,遂改用與「利」音相似的「㡙」。
《廣州語本字•卷二十八》使㡙:㡙者,帆之別名也。俗讀㡙若行李之李。《類篇》:「㡙,頻脂切,帷也。」帷者,帳也。《釋名》:「隨風張帳若帆。」帆以帳為之,故帆可名曰㡙。……㡙或作,誤也,字書無字。
謬誤辨析:㡙,《廣韻》邊兮切、《集韻》頻脂切,粵音/pɐi1/、/p’ei4/。「」是廣東自造字,粵人忌諱「帆」音近「翻」,故稱帆為利,以形聲方式構造「」字。


《正字審查》:廣東人稱長出的花幹為「昌」音,正字是「䅮」,……本作「禾穎」解,現是「初生的茁芽」。
《廣州語本字•卷四十二》蘭花起䅮:起䅮者,蘭茁芽也。俗讀䅮若鏘。《說文》:「䅮,禾穎也。」今謂蘭花茁芽曰「起䅮」。《集韻》:「䅮,七浪切,倉去聲。」
謬誤辨析:「七浪切」粵音/ts’ɔŋ3/,並非/ts’œŋ1/,義近、音不合,尚欠證據。


《正字審查》:「尥馬腳」,「尥」,本音「料」,是「走路時,足脛相交」,及「用足鉤之」的意思,現坊間俗讀和唔寫為「撬」。
《廣州語本字•卷八》尥馬腳:尥馬腳者,下象棋之名詞也。俗讀尥若㨄墻腳之㨄,音近轎。《方言》:「以足鉤之爲尥。」象棋馬行日字,如日字之旁先著棋子,則馬不能行,謂之「尥馬腳」。蓋如以物鉤馬之腳也。《集韻》:「尥,音料。」
謬誤辨析:尥,《廣韻》有「薄交切」和「力弔切」二讀,擬成粵音/p’au4/和/liu6/。詹憲慈「(尥)音近轎」殊欠解釋。

《正字審查》:「」,《廣韻》注音讀「其虐」切,即近粵音的「鋸」。《說文解字》:「,口上阿也」。段玉裁注:「口上阿,謂口吻巳上之肉,隨口卷曲」。即說「口上阿」者,就是「口腔內上腭之彎曲處」也,這解釋,源自「阿」字,有「山阜彎曲處」之意,再引伸為「彎曲處」也。「口上阿」的「阿」,不是「口內的彎曲肉」,而是「從口裏舒出的一啖氣」,因「阿」字另可作「象聲詞」之用。急喝大口可樂,會氣上噴吐,「喲」的一聲,舒出一口氣,條氣「」曬(即現今的「條氣順曬」),便是這個「」矣!
《廣東俗語考•釋形體》:—音約下入聲。氣出於口也。『廣韻』其虐切。『說文』口上阿也。
謬誤辨析:
《說文•部》:「阿,大陵也。一曰曲?也。」
《說文•部》:「,口上阿也。从口,上象其理。」段注:「口上阿,謂口吻巳上之肉,隨口卷曲。」
「其虐切」粵音/k’œk9/。「音約下入聲」審音有誤。《說文》曰「从口,上象其理」,孔仲南謂「氣出於口」,誤矣。段注本是正解,彭志銘因孔仲南之誤,附會「唔kœ4」(不甘心、不服氣)之/kœ4/,誤之又誤。

《正字審查》:(「逗利是」)「討利市」的「痘」音字,正寫是「」。……《唐韻》注:「,持物相著也!」即「別人持物放置到自己手裏」也!
《廣州語本字•卷二十九》:者,取銀也。俗讀若豆把。《唐韻》,持物相著也,側九切。《集韻》,財也,五寡切。云者,他人持錢置之己手,是「持物相著也」。
謬誤辨析:
《廣韻》:「,同短,都管切」。《集韻》:「,四匊曰,大透切」。「」音/tyn2/,同「短」;又音/tɐu6/,量詞(四捧為一)。
「持物相著,側九切」實為「掫」字。《說文》:「掫,夜戒守,有所擊。」段注:「許不云擊鼓而云有所擊者,凡有聲可警覺者皆是,若柝亦行夜所擊者也。」《廣韻》:「掫,《說文》云夜戒守有所擊也,子侯切」,又「持物相著,側九切」,又「擊也,子于切」。
「側九切」粵音/tsɐu2/,「掫」本義是「巡夜打更」,打更動作正是「持物相著」、「擊」。彭志銘因詹憲慈之誤,誤之又誤。


《正字審查》:廣東話「攰賴賴」的「賴」字,據《廣東俗語考》的孔仲南先生說,其正字是「憊」。香港出版的字典,一律將「憊」注音為「備」,而不知「憊」有多個讀音,稍舊的《中華大字典》也注了三個讀音啦!近音若「備」、「敗」和「派」。廣東話有九聲,從「敗」音轉化為「賴」音,確屬平常。
《廣東俗語考•釋疾病》?:人疲倦曰憊。憊讀若癩。—讀若飯蓋之蓋下去聲。『集韻』—音喙。『玉篇』困極也。『方言』—極也。江東呼極為—。倦聲之轉也。通作帶彖(二字歹旁)。
謬誤辨析:《中華大字典》(1915)另注「派」、「敗」二音,乃據韻書不同反切合成的官話音。「憊」注音為「備」(粵語、普通話皆然)乃現代審音而定。「廣東話有九聲,從『敗』音轉化為『賴』音,確屬平常」云云,九聲是指聲調,從「敗」音轉化為「賴」音是聲母從/p/變/l/,絕不平常。


《正字審查》:廣東人指一個人「瘦弱細小」為「奀」,……「奀」的正字是「媆」,古書《廣雅》注:「媆,弱也!」讀「nun」音,也可解為「嫩」和「柔美」的意思。
《廣州語本字•卷二十七》媆瘦:媆者,弱也。俗讀媆若北語之恩。《玉篇》「媆,弱也」,音「如臠」、「奴困」二切。今讀媆若恩,用「奴困切」也。人瘦曰媆,物之瘦小者亦曰媆。《廣東通志》云:「廣州謂人、物之瘦為奀。」蓋不知媆為本字也。
謬誤辨析:《廣雅》:「媆,弱也。」王念孫疏證:「媆者,即今嫩字也。」「嫩」(媆)廣州音nyn6正是來自「奴困切」。「奴困切」(慁韻,魂系去聲)直擬粵音/nɐn6/,廣州話無此音節,魂系字廣州話有/yn/讀法,故讀/nyn6/。「奀」本字「媆」,詹憲慈論證不足,彭志銘一味因襲。


《正字審查》:「阻手阻腳」(kick手kick腳),或被物件卡著(彈動不得)的「kick字」之正寫應是「撠」。「撠」,粵音近「kick」,本是「抓住」和「握持」的意思,引伸為「卡住」或「阻礙」解。
謬誤辨析:「撠」,《廣韻》「几劇切」,粵音/kɪk1/。《漢語大字典》釋義:(1)擊刺;(2)著;(3)抓住、握持。音義均不合。


《正字審查》:廣東話說「繞了一個圈」為「兜了一個kwag」,這個「kwag」音的字意是「圈」或「彎」,甚或「圍住」(用繩「kwag住」,唔畀人入去)。「匝」字,讀「作答」切,是「環繞」的意思,「環繞一圈」叫「一匝」,足以證明此「匝」是「kwag」的正字。
謬誤辨析:《增韻》:「帀俗作匝。」《說文》:「帀,周也。子荅切。」「子荅切」擬成粵音/tsap8/,與/k’wak7/相去甚遠。義合,音不合。


《正字審查》:「抽後腿」的原意是「逼迫」和「踐踏」,典故來自《荀子》:「今巨楚縣吾前,大燕鰌吾後。」指楚燕大軍迫近,燕兵更踩在後頭。「鰌」,音「秋」,除了「迫近」之意,還作「蹴踏」解,即「踩踏」也。「鰌後腿」,就是「後腿被人緊貼地踐踏」,本作「遭人排斥」或「逼迫」,現為直譯的「從後拉腳」,搞到「人倒馬翻」。
《廣州語本字•卷二十二》鰌後腳:鰌後腳者,言為人所排斥,如自後蹴踏之也。俗讀鰌若抽。《荀子》:「今巨楚縣吾前,大燕鰌吾後。」楊注:「鰌,蹴也,藉也,如蹴踏於後也。」此鰌字之義也。
謬誤辨析:
「鰌」,魚名,同「鳅」。《說文•魚部》:「鰌,鰼也。」桂馥義證:「鰼也者,《埤雅》:『今泥鰌也。似鱔而短,無鱗,以涎自染,難握。』」
「鰌」通「遒(䠓)」,蹴踏、逼迫。清•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孚部》:「鰌,叚借為遒。」《莊子•秋水》:「然而指我則勝我,鰌我亦勝我。」陸德明釋文:「鰌,李云‘藉也。’本又作䠓。」《荀子•強國》:「今巨楚縣吾前,大燕鰌吾後。」楊倞注:「鰌,蹴也,藉也,如蹴踏於後。」又《議兵》:「忸之以慶賞,鰌之以刑罰。」楊倞注:「鰌,藉也。不勝則以刑罰凌藉之。……或作䠓。」
以上引自《漢語大字典》。詹憲慈訓詁誤矣,「鰌後腿」未免穿鑿。彭志銘不明所以,一味因襲。

參考資料:
彭志銘《正字正確》,2006年初版,2015年第五版
彭志銘《正字審查》,2007年初版,2015年修訂版
彭志銘《廣東俗語正字考》,2009再版
詹憲慈《廣州語本字》,1924年完稿,因故至1995年始由中文大學出版
孔仲南《廣東俗語考》,1933年南方扶輪社出版,原書分上下兩冊,1992年上海文藝出版社合訂一冊重新影印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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