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26日),畢東尼區議員喺社交網站上載一幅社署公函信封相片,當中地址缺筆少劃,並非正體字樣,引起公眾譁然。畢議員慨嘆:「政府公函從何時起已變成簡體字呢?」過百市民喺帖文表示「嬲嬲」,更不少人質疑:「正常連手寫都唔會,所以有大陸人員工?」「好失望……」「 政府早就淪陷咗喇!」
畢東尼接受傳媒訪問時話,呢次係第一次收到繁簡體字夾雜使用嘅政府公函,驟眼睇仲以為寫嘅全部簡體。佢坦言,收信時感到奇怪,感覺對方唔專業,唔尊重收件人。佢奇怪政府是否沒有提供相關指引及訓練畀公務員,畀區議員嘅信件都寫到咁。
社會福利署就認衰仔,回覆指已提醒有關人員日後應採用收件人熟識的語言及統一所採用的文字。但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嘅回覆,就辣起另一個火頭。佢話:「政府冇明文規定公文必須採用繁體字或簡體字。香港社會慣用繁體字,因此政府公文一般採用繁體字。不過,為方便溝通和準確傳遞訊息,政府部門也可因應實際情況,例如受文對象,發出簡體字公文。 」有網民質疑「冇規定」就等於「俾用」,串爆公務員事務局:「無規定就用得,咁下次不如話因應情況寫象形文字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