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JUPAS放榜,院校都會催促學生交留位費,不過交之前應該用多幾日喺限期前認真諗清楚。曾經有綜援學生獲香港浸會大學國際學院取錄入讀自資學位課程,借款繳交1.5萬元留位費後即日接獲香港城市大學通知取錄另一學位課程,遂向浸大申請退款,由5月拖延至9月才獲覆不退。
修畢副學士學位嘅謝同學於11年5月5日,獲浸大國際學院取錄入讀社會科學心理學學士學位課程,一年學費6.3萬元,該校要求即時繳交1.5萬元留位費,「我曾經提出有經濟困難想延遲繳費,但係職員話唔得」。謝同學表示,其父於06年因肝癌過身,母親任兼職保安員,領低收入綜援才勉強維持生計,他惟有向親友借款,並打算開學後以學生貸款還款予親友。
惟繳款後他即收到城大通知獲取錄修讀社會工作學士課程,一年學費約4.2萬元,他一直欲投身社工行列,遂決定放棄浸大學位,並向該校申請退還留位費,「職員叫我遞交證明文件,再考慮退唔退款」。惟數月來浸大均只回覆正處理中,至9月2日他接獲通知不獲退款。「家我向城大申請咗延遲交學費,又申請咗學生資助,但係批到錢都要用嚟應付城大嘅學費同讀書開支,浸大唔退錢,就冇錢還畀親戚」。
其他院校酌情處理
本報曾向各間大學查詢留位費安排,一般情況各院校均要求獲取錄學生繳交部份學費留位,金額各異,放棄入讀不獲退款。現時一般經聯招分派的學位會收取5,000元至6,000元不等的留位費,惟部份院校包括港大、中大、科大、城大、理大及嶺大均會酌情處理經濟有困難學生,包括退款、延遲繳交學費及留位費等。
香港浸會大學國際學院回覆,已繳付嘅學費均不會退還,有關規定已夾附在繳交學費嘅文件內,並獲學生簽名作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