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制派一向都將抗爭運動嘅出現歸咎於中學通識教育 ,因此教育局前日(4號)將通識科改做另一個側重國民教育嘅新科目,建制都一片讚好。
不過,新科目倉促要喺九月推出,全港中四都要開始學,但教育局連科目名都未諗好,於是成立咗個「重新冠名科目委員會」集思廣益。但委員會個名已經引起建制派上上下下大為不滿,認為改壞名,開壞頭。因為新科目變咗暫稱「重新冠名科目」,與令人聞風色變嘅「新型冠狀病毒」簡稱「新冠」相同,變相污名化。
有建制派更加喺親中媒體用筆名投訴怒斥污名化,認為泛民未開始攻擊,政府內部已經開始自打嘴巴,仲可能有「無間道」搞鬼。
筆名馬秋風嘅不知名建制派人士指:「『新冠』二字,十分醒目,自作聰明,實是誤導,露出淺薄的馬腳。冠名是商業行為,是贊助的意思。演唱會或電視劇,可以冠名。慈善捐贈,也可以冠名,例如教育機構或醫療設施,為了感銘和彰顯義舉。教育領域的學科,怎可冠名?正確的稱呼,應是命名、正名、定名或取名。以冠名來界定科目的名稱,未開始做事已被污名化、膚淺化、滑稽化。政府內部是否有無間道,不得而知。如有,那就十分『高明』,是奇葩,令人深思。」
從事中文教育嘅港語學主席陳樂行指,教育局用「冠名」一詞的確不當,反映中文水平差劣:「『冠名』其實係中文廣告界發明嘅一種贊助形式,冠即係帽啦,通常係指喺電視台喺讀出電視節目名嘅時候要讀出埋「冠名贊助商」個名,個節目好似戴住頂帽四圍走咁,係好生動嘅比喻。不過畀一件事物,或者一個人新名稱,可以叫『改名』、『命名』,唔應該用『冠名』。」
不過佢又補多一句:「唔好話『鬼』唔『鬼』啦,以特區政府個水平,係差唔多㗎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