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高等法院今日(8月21日)裁定,已解散的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及前副主席鄒幸彤「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名成立。三人審判庭在上午10時宣讀裁決;李卓人及鄒幸彤早前均否認控罪,案件將押後處理求情及判刑,確實日期有待法庭指示。兩人按控罪最高可面對10年監禁;法庭表示,兩人預計下周就刑期作求情陳詞。
裁決結果同下一步
- 案件編號:HCCC 155/2022
- 罪名: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 裁決:支聯會、李卓人及鄒幸彤罪成
- 法官:李運騰、陳仲衡及黎婉姫
- 下一步:押後處理求情及判刑
美聯社引述法庭向記者派發的裁決摘要指,法庭認為控方已證明,支聯會提出「結束一黨專政」,並非要求中國共產黨回到憲法所述的多黨合作制度,而是要結束中共在憲制下的領導地位。法庭據此裁定支聯會及兩名被告具有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的意圖。
控辯爭議集中喺「結束一黨專政」
控方指三名被告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間,持續透過支聯會的綱領、公開言論及活動,推動「結束一黨專政」等主張;控方認為相關口號指向終結中國共產黨領導,違反中國憲法所建立的政治秩序。
鄒幸彤在審訊期間自行抗辯,主張支聯會追求的是民主化及結束一黨專政,並非以非法手段推翻政權;李卓人一方亦否認煽動顛覆。兩人今年1月開審時不認罪。前支聯會副主席何俊仁則早前承認控罪,其判刑亦待本案裁決後處理。
刑期最高10年 今日未即時判刑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屬《港區國安法》罪行。據美聯社報道,李卓人及鄒幸彤最高可面對10年監禁;實際刑期仍取決於法庭如何界定各人角色、案情嚴重程度、求情因素及適用的量刑級別。罪成並不等同即日判刑。據美聯社更新,李卓人及鄒幸彤離庭前向公眾席微笑及揮手,法庭預計下周聽取兩人爭取較輕刑期的求情;辯方屆時可提交個人背景及法律陳詞。
裁決牽涉香港政治表達同歷史記憶
支聯會多年在維園舉辦六四燭光悼念,2020年後集會不再獲准,組織於2021年解散。今次裁決不只處理一項刑事控罪,亦為政治口號、和平集會、歷史記憶與國家安全之間的法律界線建立重要案例。
五名聯合國人權專家今年1月曾就兩人的長期羈押、審訊安排及辯護條件向中國政府發出聯合通訊;相關專家其後表示,中方在3月回覆。港府則一直強調《港區國安法》訂明無罪推定和辯護權,並保障《基本法》及適用於香港的國際公約下的權利和自由。法庭完整裁決理由及其後量刑,將是評估案件對香港法治、人權與公民社會影響的重要材料。
資料截至:2026年8月21日下午3時30分(香港時間)。本文按公開裁決摘要更新;如司法機構上載完整裁決理由或法庭公布判刑日期,KongHub將再作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