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世界之中,就算唔睇武俠小說,都一定知道韋小寶呢個角色。倪匡將成套金庸武俠小說前前後後睇咗最少27次(呢幾年又可能睇多咗幾次),結論係喺登峯造極嘅《鹿鼎記》之後,「他寫不出來了」。《鹿鼎記》突破咗好多清規戒律、道德包袱,完全擺脫過往武俠小說主角英雄式正義完人嘅設定,描寫一個有血有肉、同我哋一樣會度縮、自私、淆底、蠱蠱惑惑、練精學懶嘅小人物(我唔係針對你,我係話在座咁多位……),但係韋小寶憑藉呢啲性格竟然屢建奇功,再加上絕不出賣朋友嘅少少英雄氣質,可以稱得上係一個「反英雄」人物(畀返啖砂糖大家)。
撇開「武俠小說」嘅標籤,從世界文學角度睇,應該可以將《鹿鼎記》歸類為「流浪漢小說」(novela picaresca),或者衰啲叫做「惡棍小說」。呢一個小說形式,公認嘅鼻祖係1554年出版嘅《小癩子》(La vida de Lazarillo de Tormes y de sus fortunas y adversidades,簡稱Lazarillo de Tormes,圖一)。
小癩子原名小拉撒路Lazarillo,係古城Salamanca(圖二)一個貧困嘅細路,繼父係黑人,被指控盜竊而遭絞刑;阿媽仲要養Lazarillo嘅混血同母異父細佬,不得已請求一個盲嘅乞衣收Lazarillo為徒,阿仔從此浪蕩江湖。都未出城,第一次學到嘢,就係被老細整蠱,撼咗個頭埋羅馬橋頭隻公牛野豬石像度 [1]。
主角每換一次老細,書就會開新一章,全書總共有七章,全部以第一人稱寫成。Lazarillo嘅老細不乏貴族同教會人物,每一個都表現出封建社會同天主教制度嘅偽善腐化:神職人員極度孤寒,對Lazarillo每四日配給一個洋蔥,有次將自己食肉剩低嘅骨放喺碟度畀Lazarillo,竟然用教會聖餐儀式嘅禱文,話骨頭已經係Lazarillo嘅全個世界,話佢活得比教皇更好;鄉紳大肆炫耀財富,但係其實自己都餵唔飽,莫講話畀到做侍從嘅Lazarillo乜嘢好處;最後一章,主角接受大祭司安排嘅親事,同女傭結婚,容忍老婆同老細私通,過上安穩嘅生活。
睇到呢度,相信大家都估到呢部小說有咩意義喇啩。下篇同大家探討下。
[1] 隻嘢同埋兩師徒嘅紀念碑可以睇〈去西班牙考古:牛定豬?〉 https://www.facebook.com/JudyLeeLinguist/posts/1202604226830737
文中外語爲西班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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